想画便画的“crossover”/咖喱泽薰的pixiv标签检索队

文/咖喱泽 薰
……说是这么说,可我下次计划会以其他什么主题开始新的连载,不过pixiv标签检索队这次确实是最后一次连载了。
“标签检索队(タグ検隊)这个名字是探险队的谐音”。起了这个名字的负责人,让我去进行解释这个梗的这一世界上最尴尬的行为,如今也成了美好的回忆。
最终回为大家介绍的标签是“crossover”。
根据pixiv百科上的记载,“crossover”是指“某部作品中的登场人物在保留该作品中的设定的同时在另外一部作品中登场”。而在日本,一般多是指“不同作品中的角色相遇后暂时共同行动”这一形式的作品。
亦即另一部作品中的角色在某一部作品中登场的创作手法。
“crossover”并非只是同人界的文化,官方偶尔也会使用这一手法。
比较著名的有《鲁邦三世VS名侦探柯南》,TV版中柯南出现在了鲁邦的世界里,而电影版则是鲁邦出现在了柯南的世界里。
那么“联动(collaboration )”与“crossover”有什么区别呢?联动是指“共同出演、合作、一起工作、利益方面协作”。
原来如此。大家一定还是会再次提问,那究竟和联动有什么不同呢?联动就像是鲁邦和柯南一开始就约好了在全家便利店见面,而crossover则是鲁邦在去全家便利店的路上碰见了柯南。大概就是这样吧。
对普通人而言,“偶然间遇到柯南”几乎等同于死定了,可鲁邦似乎并没有死呢。
在此我们暂且不管角色相遇形式的定义。“联动”是“那个角色出现在我们的作品里就会引发话题大赚一笔”这种企业为了宣传而进行的商业性行为,也就是“有金钱味道的便是联动”的感觉。
因此,同人创作中让不同作品的角色扯上关系的作品大多不会用“联动”的标签,而是用“crossover”的标签。
以及,相同标题不同系列的角色共同出演好像也是crossover,fate系列的角色共同出演的《Fate/GrandOrder》也是crossover作品。
同样的,热门系列制作成社交游戏时,大多也是crossover作品。
在全球都非常热门的《复仇者联盟》也是不同作品中的英雄们共同出演的crossover作品。
顺便说一下,据说美国漫画的角色著作权只有部分属于作者,其余皆属于出版社,因此即使作者表示“我这个角色不能和托尼・史塔克共演,千万别让我的角色和那样的帅哥站在一起啊”,也毫无拒绝的权力,全凭公司单方面的决定便可以随意crossover。
美国漫画界也因此处于大乱交(各种crossover的意思)的状态,据说有的漫画甚至从一开始就是crossover,一开始就以“这个角色和那个角色其实住在同一个世界里”的设定来画。
不过美国漫画在“英雄”这一设定上是共通的,因此crossover也不会觉得不自然,甚至于都想不起来托尼和彼得还未相遇的时候了。
创作不需要理由
同人创作中的“crossover作品”又是怎样的呢?
鲁邦与柯南可以感受到侦探与小偷“绝对非常搭”的必然性,但是同人创作不需要理由的crossover作品也很多。
先看看那些热门作品,虽然有很多类似《刀剑乱舞》的“压切长谷部”与其拥有者——《FGO》中的“织田信长”出现在一起等等这种角色间有着某种联系的crossover作品,但也有很多类似《FGO》的主人公与电影《IT》中的PENNY WISE等,除了都用两条腿走路外毫无共同点的crossover作品。
crossover确实不同于“联动”,没有利害关系、没有理由和必然性,更不牵扯到利益,感觉很多作品都只是因为“我想让这个角色和那个角色相遇”、“想到了就画了”这种作为同人非常正确的创作动机而创作出来的。
其中还有创作crossover+CP作品的勇士。
拿柯南与鲁邦来讲,就是有些作品标题使用的不是VS而是神秘的×符号。
这个标签令人深刻地感受到“创作是自由的”。
“柯南与鲁邦不行吧,在必然性之前,首先法律上就不允许吧……”,即使能说出这种的话的死脑筋的人愿意看,也很难创作出这种类型的作品。
crossover在同人创作中也属于非常不合规则的类型,是个好恶分明的创作手法,但热门作品的收藏数也能超过10000次。
如果把烤肉和寿司混在一起吃,便会超越奢侈而给人一种猎奇的感觉,大家肯定会想分开吃这两样吧,可只要制作料理的人水平够高的话,就会成为一道比单独吃这两样更加美味的料理吧。
当然了,即便不好吃也不应该提出“为什么混在一起”这种不识趣的问题。
“想画便画了”亦即“一时冲动便做了”这种如同犯罪者的借口般的理由,在创作界是正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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